贵阳办狗户口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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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贵阳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规范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贵阳将建立犬类免疫、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在城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犬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主人看管或主人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对违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文明养犬,并依法承担因养犬产生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养犬实行准入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养犬。

在依法确定的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自居住;能够确保犬只健康和安全;不得饲养禁养犬;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单位养犬,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卫生和安全等要求。 在禁止养犬和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可以设立限制养犬区,由县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农林牧渔业部门具体划定并公布。禁止在限制养犬区内擅自养犬。

办理养犬手续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包括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等能有效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以及犬的检疫合格证明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公安机关发给养犬登记证、标识牌,并对犬只予以免费注射疫苗。 办理程序如下: 在严格管理区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禁养犬的,必须取得公安机关和农业部门的同意,并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方可饲养。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单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取得养犬登记证的养犬人,由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找回,可对养犬人处以二千元罚款;

逾期未找回遗弃犬只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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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狗户口必须携带以下几样东西:1、社区,村委会开具的需要养犬的证明信。2、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3、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登记证明。4、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5、如果是纯种狗,需要提供有资质的动物医院开具的品种证明以及该犬只的一年的免疫证明。

贵阳养狗户口办理地点:

1、南明区公安分局环南派出所,地址在贵阳市市南路114号;

2、南明区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地址在贵阳市邮电大楼2楼;

3、南明区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地址在遵义路206号;

4、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36号;

5、喷水池凯旋门1楼,云岩分局东山派出所;

6、贵阳市金阳新区云潭南路警官新村3栋1单元二楼204,贵阳市公安局金阳治安分局金阳派出所;

7、贵阳市小河马场路八角井89号,经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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